巴黎恐袭难阻COP21!

2015年11月21日
编者按:恐袭让初冬的巴黎寒意骤降,法国全国进入紧急状态,总统奥朗德取消赴土耳其参加20国集团峰会,但与此同时,COP21的热度却在不断升温,14日,法国外长法比尤斯宣布,COP21将如期于11月30日在巴黎召开。COP21即第21届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英文简称为COP,中文简称为联合国气候大会)。巴黎气候大会为何如此重要?太和智库带您了解气候大会的前世今生。
 

气候大会,外行戏称为“扯皮大会”或“拉锯大会”。再拖,黄瓜菜都凉了,再开,全球都热了。从气候大会的历史看,确实有很多届“酱油大会”,除了争执和举办地点什么都没有留下。但是第21次巴黎气候大会前已经通过各种“场外活动”奠定了非常坚实、积极的基础,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积极应对气候的共识从未如此一致,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接近达成重大突破。法国对本次气候大会寄予厚望,中国在低碳发展上的角色举足轻重,法国总统、外长专门为气候与中国多次接触,本次气候大会是中法共同名垂青史的历史机遇。中国的参加和承诺,既是对法国的有力支持,也是对全球的责任和承诺。

 



 

本次大会上,与会各方有望达成四个目标:

1.与会的196个国家与地区签署一份控温普遍协议,将全球温度上升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

2.邀请气候大会参与国发表各国的减排贡献。

3.大会将集中讨论融资与技术转让问题,到2020年时融资1000亿美元,以支持经济不发达的国家采取控制气温变化的措施。

4.吸纳非国家政府类参与者,如企业和地方政府,为各国的气候政策提供有效的补充与支持。

实际成果如何,不妨拭目以待。



(法国外交部外墙,用六种联合国官方语言标识的大会标语)



(悬挂在法国外交部大楼上的标语:70亿人 只有一个地球 )

 

以下太和智库将奉上史上最全的联合国气候大会(COP)发展历程介绍。

 

1988年,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署(UNEP)共同建立了政府间气候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简称IPCC)。它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观、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对世界上有关全球气候的最好的现有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评估。

 

1990年,IPCC发布了由数百位科学家参与起草的第一份评估报告,报告确定了气候的科学依据。

 

1992年5月,政府间气候专门委员会就气候问题达成公约,1992年6月4日,《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简称《公约》)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气候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气候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确立了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要求发达国家应率先采取措施,应对气候;二是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需要和国情;三是各缔约国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测、防止和减少引起气候的因素;四是尊重各缔约方的可持续发展权;五是加强国际合作,应对气候的措施不能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1992年6月11日,中国签署《公约》。

 

1994年3月21日,经50个国家签署后,《公约》正式生效。此后,每年举行一次联合国气候大会。截至目前,共有196个缔约方(包括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以及纽埃、库克群岛和欧盟),《公约》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德国波恩。

 

1995年3月,首次缔约方大会(COP1)在德国柏林召开。

 

1996年7月, 第2次缔约方大会(COP2)在瑞士日内瓦召开。

 

1997年12月,第3次缔约方大会(COP3)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1998年11月,第4次缔约方大会(COP4)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

 

1999年10月,第5次缔约方大会(COP5)在德国波恩召开。

 

2000年11月,第6次缔约方大会(COP6)在荷兰海牙召开。期间,美国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坚持要大幅度削减它的减排指标,因而使会议陷入僵局,主办者不得不宣布休会,将会议延期至2001年7月在波恩继续举行。

 

2001年10月,第7次缔约方大会(COP7)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

 

2002年10月,第八次缔约方大会(COP8)在印度新德里召开。会议通过的《德里宣言》,强调应对气候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内进行。

 

2003年12月,第9次缔约方大会(COP9)在意大利米兰举行。

 

2004年12月,第10次缔约方大会(COP10)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议定书建立了旨在减排温室气体的三个灵活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截至2005年8月13日,全球已有142个国家和地区签署该议定书,其中包括30个工业化国家,批准国家的人口数量占全世界总人口的80%。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作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1998年由克林顿政府签署《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布什政府拒绝批准议定书,美国由此游离在议定书规定的减排义务之外。

 

2005年11月,第11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并称为: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 serving as the meeting of the Parties tothe Kyoto Protocol,简称:COP11/CMP1)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市举行。会议此后形成惯例。

 

2006年11月,第12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2次缔约方大会(COP12/CMP2) 在肯尼亚内罗毕举行。

 

2007年12月,第13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3次缔约方大会(COP13/CMP3)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会议通过的“巴厘路线图”为2009年前应对气候谈判的关键议题确立了明确议程。

 

2008年12月,第14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4次缔约方大会(COP14/CMP4)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

 

2009年12月,第15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大会(COP15/CMP5)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会议着重讨论“后京都”问题,即《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在2012年到期后如何进一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最终,有世界各国100多位元首和首脑参加的大会黯然落幕,《哥本哈根协议》草案未获通过。

 

2010年12月,第16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大会(COP16/CMP6)在墨西哥坎昆举行。基础四国(巴西、南非、印度、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与美国、欧盟等就资金支持、技术转让、适应、森林保护以及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等基本问题达成一定共识。

 

2011年11月28日,第17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7次缔约方大会(COP17/CMP7)在南非德班举行。此次大会上,各方决定启动“德班平台”,负责在2015年前形成适用于《公约》所有缔约方的法律文件或法律成果,作为2020年后各方贯彻《公约》、加强减排和应对气候的依据。

 

2012年11月,第18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8次缔约方大会(COP18/CMP8)在卡塔尔多哈举行。这是联合国气候会议第一次在海湾地区举行。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修正案,为相关发达国家设定了2013年至2020年的温室气体量化减排指标。欧盟、澳大利亚等宣布加入第二承诺期,日本、加拿大等宣布不加入第二承诺期。但各国在气候资金、绿色技术转让等关键议题上立场迥异,谈判形同虚设。

 

2013年11月,第19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9次缔约方大会(COP19/CMP9)在波兰华沙举行。此次会议上,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适应气候方面的战略规划《国家适应气候战略》正式对外发布。

 

2014年12月,第20次缔约方大会暨《京都议定书》第10次缔约方大会(COP20/CMP10)在秘鲁利马举行。最终决议进一步细化了2015年协议的各项要素,为各方明年进一步起草并提出协议草案奠定了基础。会议还就继续推动德班平台谈判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并强化2015年的巴黎协议在《联合国气候框架公约》下,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基本政治共识,初步明确了各方2020年后应对气候国家自主贡献所涉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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