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奢入俭难,眼看着要重投地铁热战、苦等出租出现,广大网民对交通部“专车新政”进行了冷嘲热讽。应该说,交通部“专车新政”有合理的因素,如肯定了拼车的合理性;对准备从事营运的车辆从驾驶员资质、车况、保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提升了对乘客的安全保障;让专车平台从低于成本的补贴大战中解放出来,与出租回到平等价格竞争环境等。但是从价格管制、注册管制等方面可以看出,交通部还是没有把握好“管住该管的、放开该放的”这一原则,管得太细,箍得太紧。世界变化快,肯定不明白,万众创新时代,面对大量新领域、新事物,应该如何监管,满足简政放权和增进社会总体福利两种不同的要求,是个全新的课题。
一、监管的前世今生
监管的实质,是设定规则和价值导向,利用独立第三方防止交易方之间的欺诈或合谋。最有效的监管应该是独立第三方全程在场,如果无法实现,则监管重点应在效果评判和举证责任倒置上。放到中国当下实际,关系国计民生的事项要严监管、保战略,“锦上添花”的竞争性领域事项要弱监管、强竞争,“专车”和“烟草”不能同日而语。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是中国长期的监管困境。“一管就死”是试图用当下的眼光穷尽未来的问题解决办法,导致交易参与方失去能动性,比如2005年制定的国籍法,已无法穷举当今人员跨境往来的复杂情况。人的身份千差万别,在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前提下,当时立法的首要核心应是明确到底要把产生国籍冲突的人推出去还是拉回来,同时增加冲突情况下个人选籍的条款,才能以不变应万变。而“一放就乱”是因为不考虑现实制约因素,底限不明,缺少衔接和联动,导置交易环境彻底失控,比如公安部门在目前办理国内外大量手续仍然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下突然取消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导致很多人无所适从,很多手续无法办理。
西方发达国家的监管,多是明确价值导向,然后采取相信原则,一旦发现作假就罚得你无法翻身,而中国式的监管是一开始质疑,层层设障,管得太多,最后导致多头监管、权责不明、以罚代管,甚至产生权力寻租(比如前几年基层环保类罚款大多用于计划外人员工资支出)。新时代的监管要管原则、管价值导向、管结果,放开交易过程监管和交易的决定权。
二、出租车制度和专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物
出租车是政府囿于技术条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设置出租公司作为不在场第三方,对价格、乘客权益和安全、人身保险进行管控,对收入征税。安全解决了,但服务并没有保证,乘客很难鉴别要乘坐的出租车情况,事实上没有选择权,除了通过投诉被动地等待处理结果外,也无对服务质量的考核权。交易双方供求不平衡,服务过程不透明,因而必然导致服务质量下滑,且大量现金交易也容易导致税收流失。“打开出租车,就像打开了司机的被窝”,司机野蛮驾驶、脏话连篇、怨声载道。
而专车利用互联网技术,等于设置了一个现场监管的第三方,交易路线、服务评价、驾驶员和车辆情况均一清二楚,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必有明显提升。在此情况下,只要保证平台对司机和车况审核严格、相关信息提供准确、意外保险落实到位,即可充分保障乘客权益,税收也可通过平台代收低征税成本解决。
关于价格(防止长期低于成本倾销是合理的)和具体的注册手续,要相信在信息公开透明的情况下,消费者是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可以用脚投票。监管层重在监管平台,对失信平台重罚,不必过于拘泥形式。
与发达国家的出租行业协会的强大力量相比,中国目前的出租行业阻挠可匹配现实存在的服务能力和需求能力的互联网创新的力量还比较小。希望有关部门慎用权力,暂收保护欲,用服务和呵护的态度适应适度“失控”的新常态,“掐头去尾”,管好价值导向和结果管理,放开交易过程,让中国经济真正焕发应有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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