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遏制和打击宗教极端主义,营造健康宗教环境

2018年10月11日
本文作者:
太和智库研究员、湖南警察学院教授   陈晓明
湖南警察学院教授   陈永辉

 

摘要:营造健康宗教环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部分,宗教文化要融合于我国民族文化发展。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影响着我国宗教文化的健康发展,对国家发展稳定和民族大团结危害巨大。陈晓明教授和陈永辉教授撰文指出,要从国家安全高度,加强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治理,持续推进伊斯兰教宗教文化中国化发展,增强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治理国际话语权,坚持全民族防恐反恐群众路线,实施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精准化打击,从而取得新疆乃至全国反恐斗争的胜利。

 

武警官兵在和田市主要街道和重点部位进行武装巡逻
 
(新疆日报记者卢民一、阿扎提·玉素甫江 摄)
 
(图片来源:中国新疆官网)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属于社会特殊意识形态,本质是人的一种精神寄托和终极关怀。宗教活动是党和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部分,影响着国家安全稳定和民族团结和睦。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因此,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营造健康宗教环境,对我国国家安全和民族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宗教信仰问题,我国提倡公民信教自由,维护公民宗教信仰的权力,但反对一切打着宗教幌子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民族团结、扰乱国家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人民安居乐业的非法宗教活动。健康的宗教有利于国家稳定,不健康的宗教影响着国家安全,破坏着国家发展。当前,宗教极端主义是不健康的,已成为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思想来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危害性很大。特别是新疆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活动,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领域的发展,影响着全国人民幸福感、安全感的获得。因此,加强新疆地区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治理,营造健康宗教环境,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宗教环境健康发展的意义

 

宗教环境健康发展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部分。健康宗教环境,指的是宗教要为信教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提供积极、正面的文化信仰和思想,并能融合和吸取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思想,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从而体现宗教生存延续的状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志着中国的国家建设已进入了提高国家发展质量的建设期,进一步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人民的生活环境安全不断增强,这才是人民生活幸福感、安全感的最好体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宗教环境建设属于文化建设的一部分,我国的宗教文化很丰富,有儒教、佛教、道教、喇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各宗教的文化一旦形成,便时刻影响着各族人民的生活信仰,始终伴随着我国历史发展而生存延续。而宗教本身在历史进程中得到发展,不断影响着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各宗教都是我国发展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但是今天,我们要看到,一些宗教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阻碍和破坏着我国的社会建设,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伤害。一些宗教思想被一些不良政客、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恐怖分子利用,演变成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向广大信徒灌输,通过信徒制造恐怖活动,给国家社会稳定和发展建设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损失。因此,宗教环境健康发展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当前,营造健康宗教环境、杜绝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对人民生活的渗透,需要强化多种治理路径,加强治理建设。

二、新疆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根源

 

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产生的思想根源来源于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的极端演变。伊斯兰教从阿拉伯国家流传到新疆,具有悠久历史,有着很强的民众基础,是新疆地区最具影响力和号召力的宗教文化,拥有很多信徒。原教旨主义特指各宗教主张回归宗教原旨教义的宗教思潮和宗教运动,主张遵循宗教本来精神、思想和传统,重塑宗教原始威望。吴云贵先生曾指出:“原教旨主义不是某一教派、学派或教法学派,它所反映的是一种宗教形态、一种宗教、社会思潮或宗教政党、派别组织的基本主张。”[1]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是近现代伊斯兰社会思潮与社会运动之一,主张遵循伊斯兰教初创时的原旨教义和本来精神,反对异端思想、抵制西方文化,提倡回到《古兰经》《圣训》和伊斯兰教传统的一种思潮,是一种持续性的宗教运动,行为上具有保守性、对抗性、排他性及战斗性[2][3]。

 

“伊斯兰”是阿拉伯语音译,系阿拉伯语“伊斯俩目”的谐音。本意是归顺、服从和安宁,还含有“和平”之义。伊斯兰教并没有“圣战”一词,有类似的“吉哈德”,是伊斯兰教及穆斯林世界常用的宗教术语,出自阿拉伯语词根“jahada”,即“作出一切努力”或“竭力奋争”之意,字面的意思并非“神圣的战争”,较准确的翻译应该是“斗争、争斗”或“奋斗、努力”。但自近现代开始,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逐渐被一些伊斯兰教国家、地区的政客和宗教极端分子利用和演变成一种非法政治行为,在全球社会制造民族分裂和对立。这种极端主义思想也渗透到了原本具有很强伊斯兰教基础的新疆地区,让很多信徒被诱导,并制造多起恐怖活动事件,发动所谓的圣战,严重影响了新疆地区社会稳定和我国民族大团结。

 

武警新疆总队特战队员挺进雪野练兵   吴敏摄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官网)

三、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对我国宗教文化健康发展的影响

 

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极端思想主张建立伊斯兰宗教共同体(“乌玛”),鼓吹全世界穆斯林有义务参加圣战,以反对外来教理教义和非穆斯林,主张建立以伊斯兰教理教义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大一统的世界“伊斯兰国”[4]。近年来,新疆部分地区穆斯林对伊斯兰教的信仰达到了近乎狂热的程度,而宗教狂热容易被利用并走向极端。从历史上看,宗教狂热对于恐怖主义活动的滋生、蔓延与发展确实起到了推动作用[4]。近年来,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极端思想被一些伊斯兰教国家政客、宗教领袖、极端分子利用,他们以维护原始教理教义,建立大一统的伊斯兰宗教国家为目的,向新疆部分地区的穆斯林灌输各种所谓的宗教正统思想、排外的敌对思想,使新疆地区越来越多的穆斯林对中国现行社会、政府充满敌意,对一切非伊斯兰教派的信教人士、思想视为异己和敌人,加以仇恨、排斥和攻击,也让很多促进新疆地区发展的政策在落实中因暴力恐怖活动的发生而遇到很大的阻力。这些极端思想也阻碍了我国各宗教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宗教文化吸取民族文化健康发展的进程,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受到影响。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宗教文化应该和谐共存、相互借鉴,并且能适应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国家的大一统建设。内地民众应该充分认识和了解伊斯兰教本源教义,根据中华民族文化精髓,正确认知伊斯兰教本源教义和原教旨主义极端思想。新疆本地民众也应该正确的辨别伊斯兰教本源教义和极端思想,充分认识和学习了解中华民族文化和伊斯兰教之外的宗教文化,认清中国文化发展的时代特色,融合各民族文化建设,共同营造健康的民族宗教环境。宗教本质上是人对超越自然界与人自身的神的敬拜和遵从。这种对神的敬拜和遵从目的就是寄托神能带来一个祥和、仁爱、友善的人类世界,因此,从宗教本质来看,宗教服务人类本源应该是健康、积极向上的,只是各宗教在表达和实施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健康宗教环境也是各信教群众共同追求的,祥和、仁爱、友善、健康安全、积极向上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部分体现。新疆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极端思想显然违背了伊斯兰教核心教义的本源,它的蔓延阻碍了伊斯兰教与中华民族文化的交流吸取,阻碍了伊斯兰教文化中国化的健康发展。

四、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治理对策

 

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治理,要从国家安全高度来看待新疆宗教极端主义带来的影响,构建长远的战略方案,动员国家和全民族力量,发动全民全面参与。要从国家战略层面,着眼于持续推进伊斯兰宗教文化中国化发展、增强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治理国际话语权、坚持全民族参与防恐反恐群众路线、对极端主义恐怖行为实施精准化打击等路径建设。

 

(一)持续推进伊斯兰宗教文化中国化发展

 

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于万事万物之间的和合观。这种和合思想也是中华民族文化所具有的哲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宗教的主旨总是教人向善,通过教义教规,约束、抑制人类的不健康思想,遏制不明智行为,这就是和合的表现。伊斯兰教教义可以用中华民族文化核心观念来阐释。“作为人类文化的基本形式,哲学和宗教都不是独立存在、平行发展的,而是与各种文化形式密切联系、相互作用、交织融合的。”[5]所以,伊斯兰教不可能脱离中华民族文化而独自发展,它必将融合中华民族文化而发展。

 

中华文化向来具有很强的包容性。从历史上看,伊斯兰文化传入中国时,一些伊斯兰学者利用儒家道家经典思想诠释伊斯兰教教理教义,某种程度上加深伊斯兰教信徒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和认同,加深了他们对真主的崇拜与对国家的忠诚之间关系的理解。在“以儒诠经”的研究过程中,伊斯兰学者按照中国“政主教从”的文化传统,处理伊斯兰教法与世俗法律之间的关系,强调中国伊斯兰有别于其他伊斯兰传统,即穆斯林在公共政治生活中遵从世俗社会的法律,伊斯兰教法则局限于私人领域和宗教领域[6]。

 

治理新疆伊斯兰教原教旨主义恐怖活动,不能忽略新疆伊斯兰文化融合大中华民族文化。因为建立有中国本土文化特色的伊斯兰文化话语体系,可以减小宗教极端主义对新疆民众思想的侵蚀。儒家、佛家、道家文化与伊斯兰教原始教理教义有一些理念上是相通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儒家、佛家、道家经典思想学说,诠释伊斯兰教教理教义,丰富其本来精神和思想,构建一套有别于其它伊斯兰教国家的具有中华本土特色的伊斯兰文化话语体系。历史上,已经有一些伊斯兰教圣贤对伊斯兰教和中华民族本土文化的实质、关系进行研究,或多或少促进了一些伊斯兰教信徒对中华民族本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首先,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好好发掘、整理这些历史史料,将历史上那些既具有伊斯兰深厚学养又具有大中华文化认同理念的学者树立为中国伊斯兰圣贤的典范,让广大新疆伊斯兰教信众了解伊斯兰文化本土化的历史过程。另外,加强伊斯兰教原旨教义、传统与中华主流文化思想相一致的学术研究。伊斯兰教主张用原旨教义和传统复兴宗教,改良社会风气,消除腐败,清除外来异端学说和思想,以及西方腐朽文化和生活方式带来的影响。我国儒家、道家等主流文化倡导中庸、多元、合作、和平,反对极端、分裂、对抗、暴力,这之间具有一些相似性。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些方面加强理论研究,引导穆斯林学者和非穆斯林学者对伊斯兰教中国化发展进行系统研究,鼓励、扶持他们为伊斯兰文化中国化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引导新疆伊斯兰教健康发展。最后,传承和发扬优秀传统,“阐旧教以辅新政”[6]。在倡导多元文化的今天,我们应该从历史中总结经验与教训,加强中国伊斯兰教法的自我革新,深入挖掘有利于国家安定、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积极成分,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进行新的阐释,推动与当代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引导广大穆斯林正确处理好政教关系以及宗教文化与世俗社会的关系,积极参与到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中来[6]。

 

(二)增强宗教极端主义治理国际话语权

 

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治理不只是中国一个国家的事,需要相关各国通力合作。恐怖主义没有国界,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合作,才能真正消除恐怖主义的滋生蔓延。由于各国社会制度和行政体制不一样,文化不一样,利益关切也不一样。国际反恐合作一旦进入到具体工作时,经常会遇到问题,比如过多关注自身利益、缺乏合作有效支持等。究其原因就是国际上还有一些人仍然习惯于把国际合作当成各自利益博弈的战场,而不是建立互相学习、交流、合作的平台。面对全球反恐斗争的严峻形势,我们不能关起门来独自搞反恐,当然,我们也不能生搬硬套国外的一切做法。我们既要立足中国实际,又要放眼全球,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反恐斗争的经验,汲取他们的教训。只有了解国际反恐的形势与特点,才能逐步确立中国在世界反恐斗争中应有的话语体系。如果没有对国际反恐事业的正确认知,比如国际反恐的法律文件及各国反恐进程和面临的挑战,我们就无法在国际反恐斗争中掌握主动权。长期以来中国和西方对待反恐问题存在着许多基本概念与标准上的差异,中国要“走出去”,要在国际反恐领域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反恐话语体系,拥有一批懂得反恐有关国际法律文件的专家。这个问题不解决,在处理国际反恐合作的许多具体问题上,就会有双重标准问题,停留在各说各话的层面,国际反恐合作与交流就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另外,如何界定恐怖活动和恐怖分子也是国际合作的前提之一。这个问题涉及到恐怖主义的定义问题,国际上直到现在也没有真正解决。在《反恐怖主义法》中,有必要明确对恐怖主义的权威性定义,这既关系到国内反恐工作的开展,也关系到国际反恐合作的运作。

 

公共汽车反劫持训练中,中俄特战队员实施突击
 
(图片来源:中国军网)

 

当前,国内、国际反恐斗争两个战场已联为一体,我们要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特别是中亚各国反恐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在信息资源、反恐措施、装备建设等方面建立治理合作平台,强化反恐国际合作,努力建立一个持续打击恐怖势力的国际环境与通道。通过合作,切断新疆伊斯兰教极端分子在国外训练再输入我国的渠道,以及实施恐怖活动的各种物资、武器供给路径,依靠国际合作力量,对新疆伊斯兰教极端主义恐怖势力进行压倒性、毁灭性打击。

 

(三)坚持全民族防恐反恐群众路线

 

恐怖活动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随机性和突发性,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反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恐怖活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破坏各民族间的团结,严重冲击社会的和谐稳定,严重挑战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人类文明底线。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提出反恐怖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我国的防恐反恐工作,只有统一人民意志,集合各方面力量,整合各方面资源,逐步建立“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防恐反恐体系,才能打赢防恐反恐的人民战争。当前,我国全民族反恐力量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公民在反恐意识、恐怖识别判断力,以及恐怖打击互助能力形成等方面,都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必须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全民族防恐反恐体系。

 

首先,把防恐反恐关口前移到宣传教育领域。要结合新疆地区的历史渊源、文化背景、风土人情、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状况和生产生活水平,加强人民群众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宗教思想教育和伊斯兰教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及其恐怖活动的辨别教育,以及防恐反恐基本常识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明确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本质、极端主义恐怖活动的危害、恐怖分子从事恐怖活动的下场和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明白防恐反恐就是求社会和谐,保国家稳定,促经济发展,谋大家幸福。宣传教育话语体系一定要贴进群众、深入群众,让群众愿意听、听得懂、听得进,才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

 

其次,建立联动协同机制。通过立法方式明确群众参与反恐的权利和义务,更有效地从各个层面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到防恐反恐的人民战争中来,共同赢得这场斗争的胜利。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的发生具有目标不确定、手段隐蔽、袭击方式突发等特点,仅靠新疆地区的专业力量具有一定的难度,而群众具有覆盖面广、对外接触多的优势,对恐怖信息的掌握敏捷、精准、快速,可以发挥专业力量不能发挥的作用。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应该建立健全“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全社会防恐反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恐反恐意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共同开展反恐工作,才能铲除恐怖犯罪的生存土壤,确保打赢这场反恐维稳人民战争。

 

第三,做好情报工作。得情报者得天下。反恐既需要武装打击的战斗刚力,也需要防范、预防恐怖活动发生的战斗巧力。国家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以及专业反恐力量要通过多种民间途径建立情报收集系统,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到反恐情报收集工作中来,提高反恐怖主义情报信息量和准确性,预防恐怖活动的发生。如,畅通“110”报警电话、短信报警平台等传统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便捷的涉恐公众举报平台,开发APP、开通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等。最后,重视表彰奖励。对在反恐工作中有贡献和作为的单位、组织、个人,要给予精神表彰和物质奖励。推动群防群治,构建公民普遍参与的防恐反恐格局,是打赢反恐“攻坚战”和“持久战”的关键。

 

(四)实施宗教极端主义恐怖行为精准化打击

 

一是加强对宗教极端思想与活动防控的思想认识。通过适度的宣传教育,强化人民群众对伊斯兰教极端主义主要主张和极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深刻认识,提高对新疆伊斯兰宗教极端的异常行为和苗头的发现和识破能力,加大对涉嫌违法的新疆伊斯兰教宗教极端活动的严查力度。反恐部门要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和实时性来传播正面思想,通过论坛或新闻专栏,在网上发布一些反恐怖主义的文章,对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的本质进行深层次的解析,同时也可以发动基层群众在微信的群组或公众号中发布识别恐怖主义的常识,以增强公民对于恐怖主义的了解,增强群众防范意识[7]。

 

二是把新疆反恐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当前,“一带一路”倡议是二十一世纪实现我国民族复兴的战略性工程。新疆地区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疆地区不稳定,势必会影响到整个“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进程。新疆宗教极端思想以及其恐怖活动的蔓延,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以及社会治理的国际话语权,由此引发诸如政治、经济、文化等一系列影响,使得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国际地位受阻。因此,打击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必须站在国家安全高度,谋长远之对策,行固本之举动,建久安之态势,成长治之功业。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的颁布与实施,是我国将反恐怖工作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统筹谋划的实质性一步,强化了精准打击恐怖行为的力度。

 

三是大力加强反恐情报侦查工作。“三军之势,莫过于密”,反恐工作能否做得好,情报建设是关键,要把情报信息工作作为反恐斗争的核心能力来抓。一方面,继续加大官方获取情报信息侦查途径建设;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民间获取情报信息途径建设,通过多途径,全方位获取情报信息,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打击。

 

四是着力提升反恐专业队伍应急能力。反恐应急能力是反恐专业队伍必须具备的职业化能力,反恐应急能力的提升需要反恐机关发挥作用,通过组织行为,积极探索反恐行为规律,找出应对方法。各级领导和各层次反恐力量在思想上要给予足够认识,要深刻认识到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在新疆存在和发生的长期性,保持与时俱进,在新环境新情况下着力改进应对措施,在加紧构建国家层面的长期反恐战略建设同时,着重强化专项训练,重视专项装备投入,完善心理调适服务工作,多途径提高一线反恐队伍应急防控能力[8]。目前,公安部武器警械教官团已赴新疆基层指导,抽调公安特警赴新疆轮训执勤,每批300人,每次3个月,这是提升新疆反恐队伍应急能力水平的有力举措。

 

三军联合巡逻警戒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官网)

 

五是全面强化新疆宗教极端主义恐怖活动防范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环节,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薄弱环节,统筹专业力量、内部安保力量和群防群治力量,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构建严密的安全防范体系,严防发生暴力恐怖袭击。构建多维一体的恐怖防范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密切地方与行业衔接,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联防联控,加大社会整体防控力度,从源头上精准打击恐怖活动。  

 

 

参考文献:

[1] 吴云贵.当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析论[J].世界宗教研究,1999,(2):1-11,155.
[2] 刘义琳.现代国家视角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再研究[D].郑州:河南大学,2010:6. 
[3] 蔡华.试析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崛起与影响[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141-144.
[4]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EB/OL].[2014-02-27].http://www.jrxjnet. com/focus/2014-02/27/content_127322.htm.今日新疆网.理论研究.
[5] 王现东.哲学与宗教的相互关系及其现代启示[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4,30(1):68-74.
[6]阐旧教以辅新政:伊斯兰教中国化进程中的历史启示[EB/OL].[2014-07-13].http:// 
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129020047398414.太和智库.
[7] 柏枫,段卓廷,丛龙飞.网络时代背景下恐怖主义犯罪及其对策研究[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3):25-29.
[8] 陈永辉,陈晓明.警察应急防控能力运用的行为学审视—以利器砍杀暴力犯罪为分析背景[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3(1):1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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