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畅通成绩良好,仍须警惕诸多变量影响——2018年“一带一路”五通指数单项报告之四

2019年04月16日
本文作者:李卓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五通指数课题组成员

 

导语:2018年,太和智库与北京大学联合发布“一带一路”五通指数研究报告,旨在以直观的量化结果展现“一带一路”的发展情况,以综合的分析研判评估“一带一路”的发展潜力,以切实的政策建议优化“一带一路”的发展方向,为“一带一路”研究、决策和实践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在即,这是今年中国最重要的主场外交之一,也是一次全球瞩目的国际盛会,论坛核心是推动“一带一路”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迎接本次高峰论坛,课题组分领域、分地区对“一带一路”五通指数进行了系列延展研究,特连载发布,敬请关注。本文为2018年“一带一路”贸易畅通单项指数报告。

 

“一带一路”新贸易通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五通指数”研究将中国与94个“一带一路”合作国的贸易畅通水平分为五个等级:畅通型(>14)、连通型(12-14)、良好型(10-12)、潜力型(8-10)和薄弱型(<8),指标体系如下:

 

表1:贸易融通指数的内容

 

一、总体形势

 

“一带一路”的贸易畅通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各个地区间差异持续缩小,状态良好。2017年,94个“一带一路”合作国的平均贸易畅通得分为12.36分。其中,25国属于畅通型(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德国、澳大利亚、荷兰、新西兰、沙特得分超过16分,为超畅通型),28国属于连通型,27国属于良好型,9国属于潜力型(萨摩亚、文莱、瓦努阿图、捷克、阿富汗、马尔代夫、葡萄牙、斯洛伐克、马其顿),5国属于薄弱型(摩尔多瓦、汤加、叙利亚、巴勒斯坦、库克群岛)。未来的进一步发展,既需要在当前全球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的背景下,注意巩固目前水平较高的地区与国家的贸易畅通水平,也需要有选择性地,依托既有高畅通水平的国家,进一步挖掘若干目前水平较低的国家的贸易潜力。

 

按地区看,各地区内国别指数均值从高到低依次为东南亚(14.12)、欧洲(13.31)、中亚与蒙古(12.39)、西亚北非(12.24)、南亚(11.19)、欧亚(11.45、除波罗的海三国外的前苏联各国)、中东欧(11.24)、大洋洲(11.21)。东南亚属于畅通型,欧洲、西亚北非、中亚与蒙古属于连通型,南亚、欧亚、中东欧、大洋洲属于良好型。各地区内国别指数标准差从高到低依次为大洋洲(4.048)、东南亚(3.031)、西亚北非(2.539)、欧亚(2.462)、中亚与蒙古(2.169)、欧洲(2.029)、南亚(2.005)、中东欧(1.595)。地区内部,大洋洲既有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样的贸易畅通指数高的国家,也有汤加、库克群岛这样非常低的国家;东南亚新、马、越、菲等国指数较高,文莱、东帝汶指数较低;西亚北非地区,沙特、卡特尔、以色列与黎巴嫩、叙利亚、巴勒斯坦形成对比;欧亚区域则是俄罗斯、格鲁吉亚领先,摩尔多瓦居后。

 

贸易畅通指数较低的国家,有的是有难以克服的劣势(国内政治安全局势不稳定、自身资源有限等),如叙利亚、巴勒斯坦、汤加、库克群岛。这类国家的贸易畅通指数的发展是相对困难的。但也有一些国家,值得依托邻近高贸易畅通指数的大国来推动其发展。例如,位于罗马尼亚和乌克兰中间的摩尔多瓦,红酒和其他农产品的质量很高,中国和摩尔多瓦的FTA也在洽谈中,未来发展可期;又如马来西亚环抱的文莱,油气资源丰富,值得加强发展。

 

从“五通”间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贸易畅通与资金融通的关系最紧密,其次是民心相通,再次是设施联通,最后才是政策沟通。因此,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水平的提高对贸易畅通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

 

二、贸易畅通指数分析

 

从二级、三级指数雷达图可知,目前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的贸易畅通水平较高,但具体内容上还是有程度之分。二级指标上,C2的畅通程度高于C3的产能合作,再高于C1的贸易环境;而三级指标大致可分为两档,0.6上下的高分档(包括C2的全部3级指标和C31的对外承包工程、C11的贸易壁垒和C13的营商环境)和0.4以下的低分档(包括C12的投资壁垒、C32的对外劳务合作和C33的当地劳动力市场)。由此可知,为进一步提高贸易畅通指数,在继续维持发展优势项目的同时,也应该在目前得分较低的项目上继续加强工作,尤其是C12投资壁垒和C33当地劳动力市场,它们对其他项目的连带支持效应不可忽视。在目前国际背景下,从多个角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联系有极大的正面作用。

 

表2:贸易畅通指数二级指标雷达图

 

 

表3:贸易畅通指数三级指标雷达图

 

从贸易畅通内部各部分的相互关系以及其与贸易畅通整体的关系来看,产能合作对贸易畅通整体的影响是最大的,其次是畅通程度和贸易环境;而畅通程度和产能合作相互间的影响也很大;贸易环境与畅通程度、贸易环境与产能合作之间的联系较低。贸易环境与其他各项之间的相对分离是符合客观情况的。我们对贸易环境的测量包括贸易壁垒、投资壁垒和营商环境,它们描述的是对象国对所有国家的贸易、投资壁垒以及营商环境。它与贸易畅通整体和内部其他各项之间的分离,可以理解为是“一带一路”的特殊性发挥了作用。

 

产能合作对贸易畅通整体影响明显。本报告产能合作主要包括三部分——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和劳动市场管制——实际上就是我国对所在国劳务输出的能力。产能合作与贸易畅通整理的高关联性有正反两重意义。一方面,凸显出产能合作对贸易畅通的带动作用, “一带一路”极大地便利了“走出去”的实现和中外经济联系的增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经贸新联系的重要表现;另一方面,劳务输出的实现也意味着整合当地劳动力市场于“一带一路”中的力度还不够,重要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还大量依赖于国内。

 

由此带来的启示是:首先,要大力支持劳务合作和对外承包工程,以继续发挥其对贸易畅通整体的促进作用;其次,现在也确实是大力推进当地劳动力市场与我“一带一路”项目整合的时机,更方便地动员当地劳动力参与我“一带一路”建设,既能给当地带来更多的实惠,继续增加“一带一路”在政治上的合法性,也能更广泛地利用当地的劳动力资源,有利于提高“一带一路”在经济上的合理性。

 

畅通程度和贸易畅通整体呈现出的紧密正相关性充分反映出“一带一路”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本报告畅通程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双边货物贸易总额、投资总额和关税加权平均值。这三部分与畅通程度和贸易畅通整体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异。关税加权平均值,相对于双边货物贸易总额和投资总额,与畅通程度和贸易畅通整体的联系更松散。因此,下一步如果希望继续从畅通程度出发提高贸易畅通整体,仍需要继续把量做大做强,即提高双边贸易和投资水平。

 

贸易的其他复杂性仍需进一步考量。各种各样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对贸易的实际影响更大,值得进一步的研究。贸易、投资、关税、非关税壁垒及其相互关系都是既有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研究中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方面:1)有研究认为,民主国家相对于关税,更倾向于使用更复杂、更不容易直观理解和测量的非关税壁垒来区别对待国外竞争者,以在保护国内产业利益集团的同时,不唤起国内一般民众(外国产品消费者)的注意[1]。从“一带一路”涉及的多数国家政体来看,它们更容易避开关税,而以非关税壁垒来控制两国间贸易,因此未来需要重视对此领域的重视力度。2)也有研究认为贸易与投资相互之间可能存在竞合关系,即一国对另一国进行投资的一大动因是为了规避该国在贸易上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这种贸易和投资之间的相互张力使得贸易畅通指数的整体快速增长是不易维持的[2]。但对于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由于具有背靠中国这样一个兼有巨大市场和巨大产能的经济实体的优势,同时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增长具有一定可能性。尤其是当中国消费市场的增长和带动“一带一路”相关各国的消费市场增长的力量发挥出来,则实现两国贸易和中国对外投资双增长的正循环仍具较强可能性。

 

表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畅通指数

 

三、结论

 

贸易畅通是“一带一路”建设中成绩斐然的部分,平均水平较高,属于五通建设的良好型。未来可有选择地加强我国与目前水平有限的国家的双边贸易关系;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水平的提高对贸易畅通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贸易畅通内部,产能合作的促进作用值得重视,但未来也需要将当地劳动力市场的整合纳入考量范围,而畅通程度中,继续提高双边贸易和投资水平对整体贸易畅通的影响仍需继续重视;最后,未来需关注非关税贸易壁垒、贸易投资间竞合关系的复杂性。

 

参考文献:
[1]Robert E.Baldwi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US Import Policy [M].The MIT Press,1985.
[2]James R. Markusen. Multinational firms and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M].Cambridge: MIT Press.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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